恩平企业商标续展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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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企业商标续展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江门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6 08:08:41

很多客户由于对商标的认识太少,认为商标就是商号,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说说商标和商标的区别与联系。

商号是什么

商号,又称为商事名称,是商事经营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即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用以署名或让其代理人使用,与他人进行商事交往的名称。商号作为商事主体的代表符号,不仅可以区分不同商事主体,减少和避免交易中的混乱,而且对维护公平竞争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商标是什么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江门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一、功能和作用不同

首先商号是用来区分不同的企业,而商标是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和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而对于商标而言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来注册商标,在一定情况下商号有些时候还能作为商标使用,而商标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

二、表现形式不同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商号一般只能用两个以上的汉子组成,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于商标而言是可以采用数字、图形、拼音、颜色和英文字母等来组合运用。这也可以看出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三、使用的范围和效力不同

中国对于商标权的规定是商标一旦注册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效的,而且对于商标权的使用年限也规定在有效期十年,在过期后可以进行续展;而商号权则是有一定的区域限制,首先要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后在一定的区域内使用,但是对于商号的使用期限这没有限制,即只要一经通过就可终身使用。

证明商标使用条件:

1.经国家计委批准的《中国消除碘缺乏病食盐加碘项目》定点生产加碘企业和分装加碘盐销售企业并取得生产经销许可证。

2.碘盐质量必须符合GB5461―92(食用盐)国家标准和GB5461―92(食用盐)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的质量要求。

3.产品严格遵守国家食用盐生产调拨计划。

洞庭山“碧螺春”证明商标使用条件

(1)凡在吴县市洞庭东西山“碧螺春”种植区域内,遵照“碧螺春”栽培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管理,其产品符合DB32/159―1997(碧螺春茶)规定要求加工而成的“碧螺春”。

(2)碧螺春必须符合DB32/159―1997(碧螺春茶)江苏省地方标准的质量要求。

“绍兴黄酒”“绍兴老酒”证明商标使用条件

凡符合绍兴黄酒、绍兴老酒特定的品质和生产工艺要求的生产者;生产基地在绍兴鉴湖水系区域;符合条件的生产者均可向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申请使用“绍兴黄酒”、“绍兴老酒”证明商标,并使用江门商标注册人监制的统一商标。

“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使用条件

凡从事生产、经营安溪铁观音的单位和个人,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使用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

(一)品种产地:品种系1984年11月全国茶树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安溪铁观音;产地在安溪县境内的西坪、虎邱、大坪、芦田、龙涓、祥华、长坑、蓝田、感德、剑斗、湖上、金谷、凤城、城厢、官桥乡(镇)。

(二)采制方法:采摘标准为中开面;做青程度为半发酵;初、精制方法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乌龙茶标准综合体》(FDBT/NY―1990)中《乌龙茶采摘技术》、《乌龙茶初制技术》和《乌龙茶精制技术》的要求制作;

(三)品质特征:成茶外形条索紧结、肥壮、沉重、匀整;色泽油润,红点明显,带砂绿色;内质香气浓郁持久,具有天然花香味(似桂花、兰花、桅子花香);汤色金黄明亮;滋味醇厚鲜爽、“观音韵”(品种独特的风韵)明显,回甘性强;叶底软亮、匀整,红边明显。具体必须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乌龙茶标准综合体》(FDBT/NY―1990)中《乌龙茶成品茶》的有关规定。

“砀山酥梨”证明商标使用条件

凡在适宜砀山酥梨种植区域内的生产单位和个体生产者,生产出的商品梨符合下列标准:基本成熟于9月上中旬,种籽呈黄褐色,果柄完整,果形基本端正(不畸形),纵横之比为1:1.01;硬度为14.5,果实近似圆柱形;顶端平截稍宽;果面光洁,呈黄白色,果点小而密,萼片脱落或残存,萼洼深广;果芯小,皮薄嫩,果肉酥脆爽口,汁多,味甘甜,平均单果重量200~300克,品质极上,耐贮存,一般可贮至次年4~5月份。

砀山酥梨原产地在砀山县良梨乡,适宜栽植的区域是:砀山县境内沿故黄河两岸向南北延伸30公里,西起官庄坝镇,东至唐寨镇和分布在这些区域内的国营果园场、园艺场。

使用条件:

1.在适宜砀山酥梨栽植区域内,生产出来的商品梨达到其特定的质量标准,并有自我检测、监督质量的能力。

2.经销上述条件规定的砀山酥梨并具有自我检测能力。

星级标志评定及其使用条件

星级评定的具体程序:

第一步:饭店学习《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自查自评,达标后将星级申请书送当地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

第二步:地方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发放宾客意见表,了解客人对饭店满意程度。

第三步:地方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派出检查员对提出申请的饭店进行检查审核,检查的方式为明查和不定期暗访,检查后与店方就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交换意见,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方案和设想。

第四步:地方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对检查合格的饭店,如是一、二、三星级饭店,即可准予,并报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备案;第四、五星级饭店写出推荐书,报全国旅游涉外饭店评定机构审批。

第五步: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对地方报来的星级饭店,四、五星级饭店逐一进行检查;星级饭店有重点进行检查,对合格的饭店予以公布并颁发星级标志牌和星级证书,对不合格的饭店暂不确认星级通知书并附原因说明。

第六步:星级饭店的复核。复核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复核,对已评上星级的饭店,至少半年复核一次,复核工作的方式方法及具体程序与评定星级相同。

使用星级标志的权利义务和违反星级评定标准应当承担的责任

评上星级的饭店有权在其饭店的广告和各种宣传品上使用相应的星级标志,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在统一印刷和出版星级饭店指南将对饭店作相应的宣传。使用星级标志的饭店有自觉遵守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的国家标准和维护星级标志严肃性的义务,不允许做不符合事实的虚假宣传。对已评上星级、使用星级标志,其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如达不到相应的星级标准,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可根据权限作出各种处罚,具体管理和处罚办法见《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第9条。

目前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对于使用星级标志的饭店尚无收费,但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17条的规定,考虑到星级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后的管理,在本证明商标获准注册后,向星级饭店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于本注册商标的管理以及侵权后的诉讼等。

星级标志作为旅游饭店的证明商标,拥有在服务业中的专有使用权,在该证明商标受到侵害时,旅游协会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星级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规则受《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办法》的约束,并遵循有关的规定,使用本证明商标的任何“被许可使用人”的行为与有关的证明商标的任何法律或规章相抵触的,则该“被许可使用人”使用的该商标权力将自动中止。

所谓商标律师,简单说来就是取得律师执业资质,并且以商标及其保护为主要法律业务的律师,能够为客户提供各种商标方面的法律服务。那么商标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编跟大家详细介绍下。

第一,商标律师能够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为企业策划商标发展策略,让企业能够更好的利用商标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如果企业商标出现侵权的情况,跟商标律师进行咨询的时候,商标律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具体的商标法律咨询和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服务。

第三,商标律师能够全权代理企业商标方面的法律事务,比如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异议,商标争议等等,更为重要的是,在打商标侵权官司之前,他们还能够进行相关商标侵权证据的调查,为企业提供非常完善的商标方面的法律服务,让企业商标不出现任何不利的情况。

第四,如果企业想要进行商标转让或者商标评估等,为了以防万一,商标律师能够帮助进行策划浅谈,或者起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具体的实施运作,最大限度的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法律服务。

第五,商标律师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更为完整的商标档案,与此同时还能够随时提供必要的档案服务。

第六,商标可以说是一个企业特有的标志,商标律师能够帮助企业制定商标培育的可行性计划,让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打造出驰名商标。

由此可见,商标律师的业务范围是非常多的,只要是商标方面的法律服务,他们都能够给出法律意见,如果是因为商标问题引起的案件,他们也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方面的经验帮助企业打赢官司。

1、商标的标识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中自行改变江门商标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在实践中,一些商标注册人为了让商标更美观或出于其他原因,会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改变,或者在商标外加上方框、圆框或线条,这些行为都属于随意改变商标,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注册人在使用商标时,必须确保商标的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将商标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

2、商标的使用主体

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或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常见的企业更名、搬迁和商标交易的情况以外,企业的分立、合并、入股、改制等事件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变更。

3、商标的使用范围

在注册商标时,申请人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使用商标时,申请人应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如果想在核定之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申请人须另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4、商标的注册标记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在“商标尚未获准注册”和“商标使用范围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两种情况下,申请人在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都属于违法行为。

5、商标的使用证据

在商标相关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商标使用必须通过证据来体现,没有商标使用证据,当事人就不能证明商标使用事实的存在。

在实践中,一些注册人虽然存在使用行为,但由于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证据,导致商标权丧失。

此外,在涉外注册过程中有些国家的注册管理部门也要求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者在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根据使用证据来确权。因此商标权人一定要注意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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