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司商标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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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司商标的详细流程

作者:江门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3 08:02:24

在这个国家的优惠政策和补贴中,许多人开始以老板的身份开始自己的生意。那么,在公司注册之前我们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让我们在下面谈论它。

在公司注册之前,您需要准备什么准备工作?

一,公司名称,商标和域名

在公司开始业务之前,必须为公司制定名称。这是一个易于推广的公司名称,类似于服务产品和行业性质。推广时可以更快更好地传播公司品牌。

在考虑了公司名称之后,您可以自己或通过寻找专业代理来进行自己的名称或商标查询。为确保公司名称和商标尚未注册,您可以直接使用它进行注册。其次,您需要考虑公司网站的域名。在互联网时代,除非您完全忽略在线公司,否则您仍然需要建立一个官方网站来推广该公司。

二,公司的注册地址

公司应在何处注册也是注册之前公司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补贴。如果是需要办公地址的公司,则最好选择交通便利且适合员工的公司。吃饭的地方可以使公司更容易招人。如果您是不需要办公室地址的公司,则可以考虑虚拟注册地址,找到合格的合规代理,然后转到该地址。

三,行业资质和执照

一些行业公司需要获得特定的资格或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业务(例如,互联网服务基本上需要ICP许可证)。在成立公司之前,企业家需要了解公司打算从事的资格或执照,获得资格证书的可行性和难度,以及公司或其股东必须满足的条件才能获得此类资格。(例如申请ICP牌照要求公司缴足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并作出相应的安排。

四,注册资本

成立公司之前,您可以根据当前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经济状况进行估算。注册时,请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公司的注册资本。

尽管公司的注册资本目前采用认购制,不需要支付资本,但公司的责任应由公司的注册资本承担。因此,最好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填写注册资本。当然,如果公司需要ICP资格,则需要更多相应的注册资金来填写。

在公司注册之前,您需要准备什么准备工作?

五,出资方式

与出资有关的另一个问题要求企业家以出资形式考虑并为成立公司做准备。资本出资最常见的形式是货币出资。如果企业家只用钱来资助投资,准备工作就相对简单了,那就足以筹集“银”。如果条件合适,企业家还可以使用非货币资产(例如知识产权)来筹集资金。此时,企业家需要确保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企业家所有,并且可以无权或套利地转让给公司。此外,非货币性资产(如知识产权)在用于注资时需要进行评估。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也需要做好准备。尽管公司的注册相对简单,但仍有许多细节需要注意。注册前,请考虑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和问题。将来,它将更有利于您自己的业务。最好找到代表机构来帮助您。您还可以通过考虑一些您无法想到的细节来节省大量时间。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江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一、域内驰名的原则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一国注册的商标,只在该国的领域内受其本国法律保护,超出该国范围,则不受其国保护。某个商标可能在某国有很高的市场评价和公众认可,但由于商品销售未及于其他区域,在别国可能就没有多少知名度,也就无从谈起驰名商标的保护。

在我国,商标的驰名性认定虽然无须以在度,也就无从谈起驰名商标的保护。在我国,商标的驰名性认定虽然无须以在我国注册为前提,但应当坚持域内性原则,即国内驰名原则。某些商标虽然具有一定的国际知名度,但其指示的商品或服务未在我国内流通,我国的公众未实际使用过上述商品或接受过上述服务,即使该商标可能为我国公众通过传媒等所知道,也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因此,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始终围绕着国内驰名性,而不是所谓的国际驰名性。

二、案情需要的原则判断在与注册商标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的标志是否误导相关消费者,以及该标志是否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不以认定该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为前提。如果涉案侵权行为所涉及的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涉案注册商标则依照《商标法》中关于普通商标侵权的规定即可得到保护,不需要适用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对其是否驰名作出判断和认定也就没有了实质意义。

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该条款中的“案情需要”,是指涉案注册商标需要给予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也就是驰名商标被他人用于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等可能造成淡化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案例也肯定了上述观点。案情需要原则不仅可以正确把握诉讼争议焦点,提高案件审判效率,而且对于避免商标权利人借侵权为名,傍驰名为实的滥用诉权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启动认定驰名商标司法程序的必要前提。

三、主动审查的原则在驰名商标案件中,对于驰名事实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职权式审查。如果经过调查,主要证据上仍然存在疑问,驰名事实则不宜认定。主动审查原则要求商标权利人提升其证据意识,强化其举证责任,并辅之必要的法院调查,可以有效地避免被某些证明力有缺陷的证据所误导,从而加强认定驰名商标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2001年7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2002年10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人民法院获得了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力。自此,驰名商标的认定形成了行政认定(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与司法认定并行的模式。与行政认定驰名商标周期长、审核部门多的特点相比,司法认定比较简易快捷,所以很多企业往往选择司法渠道。

关于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的公告为便利评审当事人,我委决定进一步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可不再提交驳回通知书/部分驳回通知书。

二、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如复审申请人名义与注册申请人名义一致,可不再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18年8月29日商标在注册之前应当经过专业的查询,尽量降低被驳回的可能性,纵然审查之后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企业,只要不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性条款,申请驳回复审是相当有必要的。企业应当把握自己的权利,因为从目前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代理情况来看,通过商标驳回复审取得权利的注册申请人不在少数,成功率还是较高的。选择一家优秀的知识产权公司:一、可以提高你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率。二、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注册商标可以让他人使用,在商标法上,这被称为商标使用许可。相对于自行申请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具有明显的优势。注册商标可以让他人使用,在商标法上,这被称为商标使用许可。相对于自行申请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具有明显的优势。

第一,花费时间少。申请江门商标注册,若没有人对注册申请提出异议,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如果进入了异议程序,可能需要二到五年的时间。而商标使用许可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使用许可协议即可,花费的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商标许可的不确定性因素少。申请商标注册,可能因为违反禁止注册规定被驳回申请,也可能因为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被提起异议最终不予核准,可能碰到努力几年,结果一无所获的情况。商标许可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以使用商标,几乎没有什么不确定性。

第三,取得商标注册后,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来提高商标知名度,培育市场。而商标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使用的商标一般都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无须培育市场。

第四,申请注册商标时,那些寓意美好、形象鲜明的商标往往都已经被他人注册,设计并成功注册一个满意的商标的成本相当高昂。

当然,商标使用许可也有不利的一面,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王老吉”之争就源于商标使用许可最大的问题——商标始终不是自己的,使用的时间再久、宣传投入再多,市场开发搞得再好,一旦到期,如果不能成功续约,也是为人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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