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公司专利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江门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21 08:00:07
商标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大小,与商标的经营使用有重要的关系,商标的经营使用阶段往往决定了商标的价值。一般情况下,商标经营时间越长其商业价值就越高,但是也有个例,商标若被别人恶意抢注和使用,将对商标造成不良的影响。关于商标,很多企业对其理解并不够深入,尤其是江门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异议……小编现在就与您谈谈什么是商标异议?希望对您成功办理商标注册及对商标经营使用有一定的帮助。
一、商标异议的含义商标议异是指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某一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期限的异议期内,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撤销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该初步审定的商标为被异议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使商标注册程序处于公开状态,有利于在先权利人(含在先注册商标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商标异议的特点
(一)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个程序,但不是每个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
(二)商标法规定的异议是针对经过商标局的审查并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若反对经过审查的商标获得注册,必须要明确表达被异议商标不能注册的理由和相关的事实依据。
(三)有严格的时限。异议期限实际就是公示的期限,期满无异议的,公示内容即生效,所以要特别注意时限问题。
1、异议期:初审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补充异议证据的时限:提出补充证据声明的在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
3、异议补正: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
4、异议答辩: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30日内。
5、变更代理人申请,合并异议审理申请,请求加快审理申请:在异议裁定之前都可以提交。
6、异议复审: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四)商标异议与其他要求注册申请的最大不同,是在异议程序中有要求注册和反对注册的双方当事人,在一个异议案中有可能是有一个异议人(即两个当事人),也可能有两个以上的异议人(即多个当事人)。
(五)目前商标法及商标条例没有明确商标异议实质性条款。
鉴于以上特点,商标局在异议申请收文方式上掌握的比较宽松,比如企业或者个人除了通过代理组织递交和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递交外,还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出异议、邮寄异议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异议申请书也没有必须使用规范书式的要求。但是,商标局在异议时限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程序方面都掌握的很严格。比如异议期和异议申请寄出日、提出异议是否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因为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界限办理,对方当事人才公平。另外,由于《商标法》没有规定异议人必须依照某条款提出异议,代理人在为委托人主张权利时,空间比较大,可以全面按商标法的规定阐述意见。
三、商标异议制度设立的作用
(一)保护商标权利人和其他在先权利人的利益对商标局审查结果有不同意见和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程序保障。还可以通过异议程序保护在商标审查中难以判断的其他权利,如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专利权。此外在保护驰名商标、禁止抢注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禁止代理人或代表人恶意注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商标的审查虽然也是以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力为标准,但审查中的判断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判断,而非事实上的判断。商标局认为不属于类似的商品或者不近似的商标,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消费者可能认为属于类似商品或者近似商标,容易或者已经造成误认。商标异议制度的设立就给消费者表达自己主张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在市场上与其他商标混淆。《商标法》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由于商标是使用在商品上用于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一经注册和使用必然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受商标审查员专业背景、认知水平、知识结构等因素所限,在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有不良影响或者违反禁用条款的商标被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异议制度为社会公众反对此类商标注册提供了机会,由商标局作出裁定撤销此类商标的初步审定,从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有利于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商标注册审查制度由于受技术条件,审查员的经验、学识、对商标近似认知程度的差异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误审、漏审、错审等现象。设立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制度和商标异议制度,就是将商标审查的情况向社会公布,使行政权利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不断完善商标注册审查工作。
通过商标公告和异议制度,商标局可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纠正工作失误或者不当之处,提高行政的公信力。通过社会公众对商标注册审查工作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江门商标注册公司认为,直接表示商品作用的名词,是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文字,属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这是商标注册的首要条件。所谓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特性。缺乏显著性的标记由于没有可能起到商标的区别作用,在世界各国均不能作为商标得到注册和保护。
简单的说,就是能显然的辨别、识记的性质。这种显著性的判断需要经过专业评判,法条不能以一应万,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仅用表示商品作用的名词作为商标,不具备识别不同经营者的显著特征。另外,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商标法》第11条中“直接”二字非常重要,间接的、暗示的具有区别性的词汇是可以作为商标的。如“畜乐”畜药、“远声”乐器等,即属于暗示性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予以注册。
商标注册公司先给大家举个案例说明:某地,有一个孟某办起了木材加工厂,孟某一个朋友建议他将生产的乒乓球拍注册个商标,一来可以对外作广告宣传,二来可以抬高产品身价。于是,孟某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健身”两字为商标。孟某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是不会予以核准的。我国《商标法》第6条规定,除几种需要实行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外,大部分商品都实行自愿注册的原则。
换句话说,申请注册商标是孟某的一项权利,但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能予以核准,作为注册商标应符合法定的条件。《商标法》第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这一项实际是禁止以商品本身的特点作为该商品的商标。就同一种商品而言,其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是一致的,因此,用商品的特点作为商标,不具备识别不同生产者的显著特征。
另外,以商品的质量、功能等作为商标,往往易出现夸大性宣传,误导消费者。由此可见,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就孟某的情况而言,因为孟某申请注册的商标“健身”两字,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作用,很难将自己与其他生产者的商品区分开,不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故商标局将会驳回孟某的申请。所以商标注册公司认为,直接表示商品作用的名词,是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文字,属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
日常生活,人们去购买物品均可开发票,但是所开的发票究竟能不能用呢?这个我们就要格外注意了,以下我司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哪些放票是不合规的。如果大家看完之后,发现有不合规的发票,您可以退回并要求重新开设正规发票喔!
一、未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普通发票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
二、填开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
三、原省级税务机关印制的旧版发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
四、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未在备注栏注明规定信息的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
五、提供建筑服务未在备注栏注明规定信息的发票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
六、销售不动产未按规定要求填开的发票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四)项。
七、出租不动产未在备注栏注明规定信息的发票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
创业是当今的热门话题,但是当企业家涌入城市,开拓新领域时,他们常常因为商标纠纷而陷入困境。在创业过程中,创业者首先要有商标意识,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整个过程中,创业者还必须制定符合自身经济能力的计划。商标应用战略的实施与发展在申请江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七个问题。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前,必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商标被他人盗用。因为一旦商标被抢购,企业想要夺回,必须面临长期的困境。战斗,无论是金钱还是时间,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和消费。企业通常需要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无效要求。然而,一个初创企业很难通过异议或无效重新夺回商标。
首先,对于没有真实证据证明关联关系中的代理人、代表人或第三方恶意窃取证据的初创企业,必须证明该标志已被使用,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初创阶段流行的证明标准很高,企业很难满足其要求。
第二,初创阶段缺乏专门的管理人员,即使存在关联方优先购买权条款,也很容易导致相关证据的不当保留或丢失。由于举证责任和其他问题,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企业在申请注册前,应避免通过出版物、网络、销售、商务谈判等方式公开使用商标。在委托创作和合作创作过程中,应采取保密措施,避免创意泄露。
此外,当与第三方合作导致相关标识和想法不可避免地泄露时,应事先签订保密协议。D证据应保留。在开始商标设计和注册之前,企业必须对已注册或正在全面审查的同一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商标进行搜索,以避免因重复、相似、相似或发音相似而不能注册。不寻常。通过对检索结果的分析,可以初步判断申请人想要注册的商标,避免盲目申请商标。每一个商标设计都承载着创始人的美好愿景,同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支付企业报酬,如果不能在设计和注册之前进行全面的搜索,导致商标标识不能注册,那么以前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
将被浪费,这无疑对企业造成沉重打击。在确保目的地商标使用或打算真实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被他人注册之后,企业必须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申请这些类别的注册,以确保商标能够被核心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同时,还应注意相关类别的登记,即类似或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如核心产品的上游和下游产品、产品相关服务领域、服务类别的主要产品、通常捆绑或使用的产品。与产品一起。
一方面,相关范畴的注册可以扩大商标所有人的原始专有权,保护核心商标不受侵犯,避免那些固守商誉、混淆市场的别有用心的人;R企业在其他相关领域的未来扩张。《商标法》规定,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其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标志,包括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BOVE要素,可申请注册为商标。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对文字、图形、健全的商标分别进行注册,以有效化解注册风险,提高审批率,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因为合并商标不符合审查要求。
由于文字商标易于调用和记忆,在各种商标中,文字商标具有最强的可识别性,使其在商标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因此,企业应优先重视商标的注册。在申请书面商标的基础上,通过图形商标和健全商标的注册,丰富和完善企业商标制度。一般来说,一个原本美丽的商标标识也可以被版权保护。在爱德华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在判断引文标记是否具有艺术作品的独创性时,一方面应该考虑商标是否给公众一个不同的VISU。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商标的智力创新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的要求。
这一点,如果满足这两点,商标识别也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就像作品一样。许多人常常错误地认为企业工作人员设计的商标或企业与设计者签订的委托合同,那么他们设计的商标的版权自然就属于企业,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事实上,商标识别权必须以明确有效的合同条款来规定,因此,企业必须事先与商标设计者明确商标的版权归属,否则,商标识别后容易产生隐患。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要注意保留原稿,委托创作合同,通过著作权登记、时间戳、电子邮件、邮局信件等方式确定创作内容和时间,以明确著作权的成立时间。作者、权利人和工作内容。企业商标权登记成功后,仍不能掉以轻心。有必要加强事后监督,定期检查商标公告。一旦发现其他企业申请了与企业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和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必须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以防止企业被商标权被侵犯。
另一方面,通过商标的监督,可以及时、有效地获得有关商标更新和权利状况的信息,防止因不更新期满而取消商标,或者未经商标权人同意而转让。商标使用证据文件是商标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而形成的文件,包括商标宣传材料、广告材料、销售材料等,及时建立商标使用证据文件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无论是在商标拒绝、异议、无效还是撤回的程序中,都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明,为商标权受到侵害时的商标权保护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从而有效地保护商标权。蝙蝠侵权。
另一方面,商标证据档案的使用也有助于企业培育名牌,虽然创业企业的品牌并不知名,但应积极培养品牌意识,保留商标宣传和使用的痕迹和凭证。并适时申请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百年基业,从千年末开始,优质商标往往凝聚着企业的文化、理念和价值,企业的软实力甚至可以成为企业的灵魂和最宝贵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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