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企业商标续展费用需要多少?

联系我们

  • 江门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门企业商标续展费用需要多少?

江门企业商标续展费用需要多少?

作者:江门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1 08:10:50

我国江门商标注册采取自愿原则,不具有强制性。但现在是知识产权时代。不会更换任何商标。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因未及时注册商标而造成的侵权案件屡见不鲜。比如,某知名博主已经注册了20多年的网名商标,而被告博主却利用其商业商标侵权,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及早,才能防止他人使用该空间。让我们看看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权人可以享有哪些权利,这样我们就能及时制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1、专有权: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标。

2、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注册商标的使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为限。

3、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4、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5、设立抵押:设立抵押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经营活动中有权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9、续展权:指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注册,以延长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很多企业主觉得注册商标毫无意义,所以他们在创业后选择不注册商标,事实并非如此。江门商标注册对企业发展的意义何在?注册时需要注意什么?这是余尚编辑接下来要告诉你的。商标是用来区别经营者的品牌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受到跨类别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利于树立品牌形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商标作为商品的象征,不仅象征着商品的质量,而且也象征着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它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良好的品牌形象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关系到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有利于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对消费者来说,商标是商品,是企业服务和信誉的象征。一个好的品牌往往会让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产生信任,并刺激他们再次购买。

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广告、价格竞争等营销手段,在所提供的产品与市场上的商标之间建立不可分割的关系,提高市场意识,树立企业品牌,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稳定的消费市场。企业无形资产。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服务的基础。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的产品和服务,还需要好的商标。

美国的可口可乐和中国的海尔都因为拥有注册商标而受到法律保护。可口可乐和海尔不仅可以一夜之间失去所有的财产,还可以迅速重建。他们所依赖的是他们的商标所形成的巨大无形资产。他们的商标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有形资产的价值。

此外,商标注册也有利于防止企业商标被抢注。毕竟,一个商标一旦注册,要想夺回,就必须面对一场持久的“战役”。***和时间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和消费。做好商标注册前的设计和检索工作。因为重复、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会大大降低商标的通过率,所以在企业开始设计和注册商标之前,他们必须对类似产品或类似产品的注册商标或审查中的商标进行全面搜索,以避免商标因重复或相似而无法注册。

注意商标注册的类型。商标注册时,除其核心类别外,还应在相关类别中注册。这样,可以扩大商标所有人原有的专有权,保护核心商标不受侵犯,为今后其他领域的企业扩张奠定基础。商标合并,单独注册。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时,可以将文字、图形、声音商标分开,提高商标核准率,扩大商标保护范围。

合并商标的任何部分在审查中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一律不予注册。而单独注册成功后,不仅可以单独使用,还可以随意组合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注册成功后,企业还应加强事后监督,定期检查商标公告。一旦发现其他企业用该企业的注册商标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注册,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防止侵犯该企业的商标权。

很多人认为,江门商标注册的成功就是目的。其实,商标注册的成功并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因为对大多数客户来说,商标注册的目的是为了使用。正确使用是商标保护的前提。古汉语有句话:“名不正,言不正;言不正,事不成。”。对现代企业来说,“名”是企业的品牌,商标是品牌的集中体现。针对因错误使用商标而导致的商标撤销事件,总结了正确使用商标的要点。

商标标识应当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不得自行改变。有时,为了美观或者其他原因,注册人会对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的修改,这在实践中仍然是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比如在注册商标上加一个方框、圆圈或者一条线,这是允许的。但是,如果文字或图形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不同的外观形象,则属于自行变更注册商标,认为使用不当。

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或者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除企业更名、搬迁、商标交易等常见案件外,企业的分立、合并、持股、重组等事件可能导致市商标注册人姓名、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实际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超出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的,不得添加注册标志,否则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对已提出申请但未经核准注册或者因某种原因难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商标”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方法。虽然商标在我国法律中尚未得到承认,但它仍然表达了企业宣传和展示商标的努力。

如有争议,可以先主张《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权利或商标使用权。但是,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的,将该注册商标标明为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

近年来,随着商标代理行业的迅速发展,其中个别代理公司为追求高额利润,采用一些违法手段招揽业务。现对一些商标代理违法案例进行剖析,以期达到警示作用。

一、给企业打电话或发传真,以企业名称混淆商标进行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招揽商标代理业务,事先收集有关企业的信息,在定向发给企业的传真件内容中谎称有第三方公司正将受害企业的字号委托其申请江门商标注册,进而诱导受害企业委托其代理商标注册。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上海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8万元。点评: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同属于知识产权,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般来说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应该一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字号都需要用商标注册进行保护,虚构企业字号或版权事实误导企业注册商标都是违法。

二、对外宣传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名义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为招揽业务,在其使用的《受理通知书》等多种自制文书材料的抬头上印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字样,同时在其网站上宣传本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在经营的商标数据中心网站上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北京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万元。点评:目前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仅需在地方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即可。所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是属于虚假宣传。

三、以商标受理申请混淆商标核准注册,以虚假的不切合实际的承诺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在联系业务时口头承诺商标注册不成功全额退款、该公司和商标局长期合作达成协议,商标注册成功率达到98%。代理合同一式3份,客户、总公司、商标局各1份。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罚款3万元。点评:商标注册需要经过严格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个别商标代理公司口头承诺保证商标注册成功,实际合同签订的却是商标注册受理通过。

四、利用网站对本公司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网站企业简介中宣称该公司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专利局首批指定成立的商标、专利代理机构之一,经查实,该公司无法提供相关依据,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处以1万元罚款。点评:企业的网站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使用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

五、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在我市冒用分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经营。案例:济南某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我市租用场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通过印制的台历、网站招聘信息等宣称其为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员工名片、工作牌上标注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被处以5万元罚款。点评: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如在我市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公司或办事处方可进行经营行为,否则即构成无照经营或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


 

版权所有:江门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